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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市镇海区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第二批(职业教育岗位)事业编制教师公
2023-02-05 00:17:57   地区:浙江   浏览:0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应是有效期限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通过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2.网上初审结果查询:2023年2月15日8:30—2月16日17:00。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初审问题请在查询期间联系相关单位(联系电话附后),逾期不予受理。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2月20日8:30—2月2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准考证请妥善保管至招聘结束。

  (二)资格复审

  初试成绩公布后,对拟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带材料为报名表(附件2)、附件3-4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考生还需提供择业期认定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应提供所学主干课程相关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资格复审后进入下一环节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信息与初试成绩另行告知。

  (三)考试

  考试含初试、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三个环节。

  1.初试

  时间:暂定2023年2月25日

  地点:宁波市镇海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陈倪路75号)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初试。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理念、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初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准时参加初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笔试

  参加对象: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指标1:6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进入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公共综合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岗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划定。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准时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因放弃或迟到等原因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3.专业能力测试

  参加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合成成绩(初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比例内合成成绩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专业能力测试形式为试讲,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及教育教学综合技能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专业能力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专业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准时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因放弃或迟到等原因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预签约

  根据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预签约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为预签约对象;若每项成绩均相同,则需加考,加考形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