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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市镇海区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第二批(职业教育岗位)事业编制教师公
2023-02-05 00:17:57   地区:浙江   浏览: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镇海区教育局决定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第二批(职业教育岗位)事业编制教师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简介

  本次招聘学校为宁波市镇海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又名宁波港口工业学校,是集职业教育、开放教育、自学考试中心和社区学院于一体的“四中心”学校。学校地处镇海区庄市街道,占地207亩。学校先后获得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一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模范集体、省首批改革发展示范校、省现代化学校等多项荣誉称号。学校确立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特色立校,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以“让每一个生命幸福成长”为育人目标,不断深化“三教改革”,加大专业建设,提升产教融合水平,是一所专业门类齐全、教育质量优良、办学特色鲜明,有一定知名度的现代港口工业学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

  在符合报考资格与专业等要求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

  1.职高文化课的招聘对象为浙江省户籍(以2023年2月2日户籍所在地为准)或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本科为师范类毕业的2023年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与生源。

  2.职高专业课的招聘对象为浙江省户籍(以2023年2月2日户籍所在地为准)或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2023年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与生源。

  3.全国重点高校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与生源。

  4.浙江省户籍(以2023年2月2日户籍所在地为准)的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普通高校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可视同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有主干课程与专业要求相符)。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5.仍处于择业期的2021届、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上述对象相关条件的允许报考。

  五、资格条件

  应聘者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且无违法记录、无违纪处分。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1992年2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同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与对口的专业(见附件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考生应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

  5.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择业期考生报名时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网上资格初审

  1.网报时间:2023年2月8日8:30—2月12日17:00。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镇海区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第二批(职业教育岗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查询招聘公告并进行报名。每位考生不能同时兼报两个岗位,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并及时保存(及时上传照片),逾期不受理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