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东方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号)
2023-02-04 09:51:05   地区:海南   浏览:0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

  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则将拟聘用人员报市政府审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将对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入编人员须在我市服务满5年,方可调离本市。

  三、工资待遇

  入编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我市财政全额事业人员进行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二)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将压缩公示公告时间,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的公告,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三)本招聘工作方案由2023年东方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职责范围负责解释。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体检、考察、聘用等后续工作将于近期举行,若拟进入体检阶段的应聘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体检等后续工作可以延期至2023年8月31日后进行,在此时间前须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提交招聘领导小组,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交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统一按《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划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附件:

  1.2023年东方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3年东方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23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

  5.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