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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农业科学院招聘公告
2023-01-31 22:42:04   地区:天津   浏览:0

  (一)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采取委托第三方组织统一考试。

  2.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和技能;《综合知识》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常识和写作水平。

  3.考试时间、地点:2023年2月27日起,我院将准考证发送至考生邮箱,请考生注意查收邮件,下载笔试准考证,并进行彩色打印。

  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1位,于7个工作日内在我院网站(http://www.taas.ac.cn/)公布。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同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1.经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参加考核面试的考生,考核时携带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确认。

  资格复审携带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报名表中所涉及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人数:招聘岗位进入考核或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考核或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及内容:

  (1)0203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测评应急应变、组织协调、综合分析等方面的素质能力。

  (2)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答辩面谈形式,应聘人员采用PPT形式(报考人员应在参加面试前做好PPT材料准备)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学术报告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自述,自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核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提问,问答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考核或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4.面试相关事项:

  (1)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超过规定入场时间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1位,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四)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及成绩公布

  1.直接考核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当场公布。

  2.参加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结果于7个工作日内在我院网站(http://www.taas.ac.cn/)公布,同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未进入体检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则主考官打分高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通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体检结果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