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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招聘公告(第一批)
2023-01-30 22:20: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资格初审 

  学校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至2023年2月15日18: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至2023年2月16日11:30。

  4、学校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至2023年2月16日16: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学校陈述申辩。

  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江苏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网上管理系统(http://zkfw.91job.org.cn/)通过使用支付宝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至2023年2月17日12:00。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7、核减(取消)计划 

  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8、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暂定于笔试前三天,具体时间将在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网和南京开放大学网提前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网站“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江苏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网上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资格。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66049069。

  9、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由学校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考试机构命制并组织考试,不指定教材。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江苏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网上管理系统、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网和南京开放大学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报名网站“http://zkfw.91job.org.cn/”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