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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3-01-29 23:12: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九、递补

  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涉及相关环节递补各限一次。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相应材料并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获得聘用人员资格。用人单位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文件,通知获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者以及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却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一、其他相关事项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建议报考者报名时登记备用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变更联系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我区未举办、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出现的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的报考者,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按照本公告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区委宣传部:5579995

  团区委:2306161

  三堆镇人民政府:6155005

  区卫生健康局:3213034

  区教育局:3310271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83058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区纪委监委:3233297

  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广元市利州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3.广元市利州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