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宣城市宣州区“政聘企培”人才引进公告
2023-01-19 09:47: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能证明本人学籍信息的材料,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一致,已修完全部课程且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承诺。

  (五)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宣州区外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当参加某一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引进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六)成绩合成

  1.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2.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宣州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5.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6.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招考专题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引进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九)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由宣州区人社局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履行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

  (十)签订劳动合同

  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最迟于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审批后,引进人员与宣城承北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宣城高新投集团全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培养企业培养锻炼,培养期3年。在企业培养锻炼满2年,本人申请,经考核合格的可提前进入宣州区事业单位工作,办理入编手续,但不再继续享受培养期各项政策待遇。3年培养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报宣州区委编委会研究,下达编制使用计划,组织储备人才选岗,办理入编手续。入编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同时纳入区管干部重点培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