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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4-05-07 15:54: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2.面试。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专家、领导和外聘考官组成。考官组成人员中,引进单位考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

  (1)博士研究生经面试直接确定为拟考察对象人选;

  (2)硕士研究生根据引进计划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考察对象人选。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引进。

  各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考察对象。

  (五)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面试结束后,由考官现场进行综合评议,用人单位提出拟引进建议人选,经汇报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社局同意后,签订人才引进意向性协议。已确定的拟考察对象自愿放弃或取消资格的,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及政审考察。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的人员务于2024年7月底前持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已就业人员须提供与就业单位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等原件资料到市农业农村局进行资格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政审考察工作由庆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审核人事(学籍)档案等,形成书面审查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资格复审及政审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体检。资格复核及考察合格者,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拟引进对象在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九)备案和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报庆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相关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相应工资标准。

  四、优惠政策

  按照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有关规定,凡正式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符合条件人员试用期满后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2.“双一流”大学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于“双一流”高校),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五、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证件不全、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或与引进条件不符合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本公告由庆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庆阳市农业农村局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0934-8215093

  监督电话:庆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934-8218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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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招录简表

  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诚信承诺书

  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6日

  原标题: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