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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岗、专职辅导员岗、其他专技岗招聘公告
2023-01-16 12:08: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一、学校简介

  北京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6年,前身为北京中医学院,是国务院批准最早创办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学校现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是入选学科最多的中医药院校,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2020年,荣获“全国文明校园”。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中医药人才的教育基地、高等中医药教育改革的示范基地、中医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研究基地、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难疾患的医疗基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人文基地、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国际交流基地,为人类健康事业发展和文明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育、科研、医疗、中医药文化传播于一体的著名高等中医药学府。学校现有第一临床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3家直属附属医院和国医堂中医门诊部。

  人才是引领和支撑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资源,学校建立了充满活力的人才生态体系。学校高度重视各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管理人才成长支持计划”(含专职辅导员)、“支撑人才成长支持计划”。现诚挚邀请优秀青年人才加入北中医大家庭。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高校工作,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发证日期均为2023年)须为非定向,不接受定向生、委培生申报。

  4.留学回国人员应在国(境)外完成学业,或出国(境)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境)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就业落户派遣要求。

  5.应聘事业编制岗位的须为京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其中社会在职人员应人事、档案关系均在北京。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应届硕士研究生、留学回国硕士不超过27周岁(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留学回国博士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社会在职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现在校工作的校聘非编应聘学校事业编制岗位的,可适当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应聘者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非本校教职工。

  9.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10.符合所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

  三、招聘程序

  1.接收简历

  2.资格及思想政治情况审查

  3.基层单位师德及业务能力考核

  4.学校综合考核

  5.学校审定

  6.体检、考察

  7.公示

  8.签订工作意向书

  9.办理入职手续

  四、招聘时间

  接收简历时间截至2023年3月16日。关于招聘程序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应聘者请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视同本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岗位相关要求详见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https://hrzp.bucm.edu.cn:8080/zp.html)。后续招聘岗位将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动态更新,请及时关注。

  六、应聘方式

  应聘者登录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https://hrzp.bucm.edu.cn:8080/zp.html),须认真阅读招聘网公告中发布的《应聘须知》后再进行注册,在逐项完整地填写完成简历信息后,务必按要求在“简历附件”中上传附件材料,并应聘岗位。每人可应聘1个岗位。

  接收简历期间只接收招聘网的网上应聘申请,所提交的应聘申请信息及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上简历信息填写不全者、附件材料上传不全者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