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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01-16 12:43: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外办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

  五、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31-51708655(请在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拨打)

  投诉举报电话:0531-51708671(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为便于应聘人员及时、快捷的查询招聘的相关信息,招聘简章以及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成绩公示、通知等将在济南市外办网站(请点击)公告,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浏览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在本次公开招聘的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四)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通过济南市外办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

  (五)本简章由济南市外办负责解释。

  附件:济南市外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济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