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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长春工程学院“绿色通道”招聘公告(10号)
2023-01-13 10:40: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人社联〔2020〕13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4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9号)、《关于印发<吉林省人社领域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人才人事激励政策措施操作细则>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1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长春工程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计划

  本公告招聘工作人员9名,仅限2022年新冠疫情期间在长春工程学院校内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在学校召开的“2022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中,被评为“战疫先进个人”以上称号,且在我校工作满一年(含)以上的非事业编制人员报考。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022年长春工程学院“绿色通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0号)》。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月15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5日以后出生);在我校工作满十年(含)以上职工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1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教师、工程、研究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长春工程学院受理,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邮箱、现场等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5日上午9:00至2023年1月16日下午15:00。

  (三)报名要求

  1.考生须通过长春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210.47.35.197:8088)进行报名,并发送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本硕毕业证、学位证及各层次相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其中,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需要上交职称证;2022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另附个人简历电子版(文件名为:个人简历+岗位名称+姓名),简历电子版以单独文件形式上传。

  2.报名信息和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