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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第一批招聘博士公告
2023-01-10 09:17: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面试主要采取学术报告、答辩、结构化面谈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面试考官将根据岗位的专业分类,由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将于成绩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http://dentistry.tmu.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按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六)考察

  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医院人事科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岗考察,应聘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

  (七)公示与聘用

  医院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发布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接待电话为022-23332009(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科),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ydkqzp2018@163.com。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医院将以短信、电话或邮件等形式通知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医院人事科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上述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本人需提前1个月书面递交延期申请及佐证材料。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报到期限可延长1个月,延长期限到期后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医院将依据应聘者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

  2.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自愿放弃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按照上述程序递补人员后仍出现拟聘岗位空缺时,医院将根据实际需要重新发布报名通知,并重新组织报名、考核等后续工作,相关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等将在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http://dentistry.tmu.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发布。

  四、违规行为处理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师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