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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
2023-01-09 16:45: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上海 浏览次数:0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太湖东海局监测科研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5.发布面试公告:资格审查后在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系统网站(http://hrr.mee.gov.cn/)、太湖东海局网站(https://thdhjg.mee.gov.cn/)、监测科研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及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三)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考察: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到被考察者的所在学校或单位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于由此产生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从达到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遇递补情况将直接电话通知递补人选,不再另行公告。考察人选均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太湖东海局监测科研中心研究,按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系统网站(http://hrr.mee.gov.cn/)、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thdhjg.mee.gov.cn/)、监测科研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学历学位及专业、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实施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回避

  在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名表和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未进入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3.应聘者在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体检费用由太湖东海局监测科研中心承担。

  4.面试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发布,应聘者应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招聘动态。由于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具体防控要求将另行发布,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

  八、联系电话

  联系人:江老师、李老师

  电话:021-20221217、021-20221215

  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500号

  九、监督举报

  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21-20221126

  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