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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
2023-01-09 16:45: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上海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太湖东海局监测科研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太湖东海局监测科研中心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为上海,主要承担所在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和科学研究等工作。具体为:承担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以及监测网络建设、监测质量控制等工作;承担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规划、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生态保护补偿方案,以及水功能区划等编制工作;开展流域海域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测算;承担规划环评技术审查、项目环评评估、排污许可技术审查、入河(海)排污口设置审查管理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跨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规划后评估和环评后评估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陆源污染物排海、围填海、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等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流域海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纠纷调处、应急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持工作;开展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以及流域海域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业务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承担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24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拟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拟聘岗位要求详见附表1。

  其中,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但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的,可以主动通过咨询电话沟通确认。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对应学位(在校期间为非在职)。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则取消聘用;如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敬业爱岗、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七)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主要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系统网站、太湖东海局网站、监测科研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将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科研项目、论著、获奖荣誉以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1个PDF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jckyzx@thdhjg.mee.gov.cn)。PDF文件名和邮件主题统一命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