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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太原市杏花岭区招聘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12-30 18:38:07   地区:山西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小学、幼儿园教师200名,卫健系统工作人员68名,本次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和职位要求

  本次招聘教育系统小学、幼儿园教师200名(财政拨款编制)。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杏花岭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教育系统岗位一览表》),本次招聘教育系统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68名(财政补助编制)。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杏花岭区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卫健系统岗位一览表》),本次招聘卫健系统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要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年龄满18周岁,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2.学历学位: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详见附件1《教育系统岗位一览表》和附件2《卫健系统岗位一览表》);报考人员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可报考卫系统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专业:具体专业见附件1《教育系统岗位一览表》和附件2《卫健系统岗位一览表》。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高职(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高职(专科)和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