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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专职工作者”公告(10人)
2022-12-21 21:14:50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广大优秀人才投身乡村振兴,进一步选优配强乡村振兴后备力量,淄博市博山区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乡村振兴专职工作者”,现将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山区“乡村振兴专职工作者”1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22年博山区“乡村振兴专职工作者”选聘计划统计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三农”工作,立志乡村振兴,志愿扎根基层,吃苦耐劳、甘于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1月30日之前出生),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村级后备人才、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村级后备人才、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取得;

4.原籍或户籍为报考岗位所在镇;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熟悉农村基层工作的优先;

7.选聘单位规定的其他选聘资格条件。

(二)不得选聘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

2.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

3.曾被开除党籍、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行政处罚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9.现在村“两委”任职的;

10.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考务费70元(现金支付)。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

报名由报考岗位所在镇负责。报名地点、咨询和监督电话如下:

博山区池上镇人民政府(博山区池上镇东池村2号)。

报名咨询电话:0533-4881203

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博山区源泉镇崮山便民服务大厅)。

报名咨询电话:0533-4810046

博山区博山镇人民政府(博山区博山镇南西村)。

报名咨询电话:0533-4579603

博山区石马镇人民政府(博山区石马镇汲水泉大街181号石马镇政府北二楼)。

报名咨询电话:18560995265

博山区域城镇人民政府(博山区域城镇银龙路9号)。

报名咨询电话:0533-7019717

工作监督电话:0533-4110129 0533-4250920

(三)报名材料

1.《2022年博山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专职工作者”报名表》3份(正反面打印),照片处需粘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纯色背景照片(附件2),同时交纳3张1寸同底版照片;

2.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1年7月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人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页、索引页、个人页各1份;

5.个人征信报告1份(到人民银行查询打印);

6.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村级后备人才需携带村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初审由所在镇(街道)负责。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核减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