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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通辽市医院备案制人员招聘公告
2022-12-20 21:11:5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6)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并当场公布。

  2.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的,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进入体检环节。博士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时报考蒙医临床岗位的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和蒙语两种语言作答,两种语言试题各占50%;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及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核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通辽市医院官网上公布,同步在通辽市卫健委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1.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工作由通辽市医院负责并在通辽市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认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通辽市医院备案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经通辽市医院备案制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辽市医院官网公示,同步在通辽市卫健委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通辽市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特殊情况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六、取消资格情形

  (一)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考察阶段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