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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通辽市医院备案制人员招聘公告
2022-12-20 21:11:5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根据通辽市卫健委对《通辽市医院2022年备案制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的批复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院备案制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统一规范、分类管理。

  二、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卫健委监督指导下,由通辽市医院委托第三方负责组织实施。所录用岗位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设置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327名备案制编制工作人员。其中,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197名(含残疾人专项岗2名),普通岗位130名(含护理岗100名)。残疾人专项岗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6号)精神设定。具体详见《通辽市医院备案制编制人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及残疾人专项岗)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及《通辽市医院备案制编制人员(普通岗)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2),以下均简称《岗位计划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及残疾人专项岗人员免除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及以下环节。普通岗位人员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及以下环节。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具有社会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本科岗位(含护理岗)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护理人员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残疾人专项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以报名开始日为准。2023年毕业生毕业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有特殊要求年龄的岗位,以岗位表中“其他条件”项设置为准,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2022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社会化高级职称取得资格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因疫情等原因造成的毕业或评审延期的,可先提交考试合格成绩单或学校学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待录取前提供相应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9.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或报名时已经取得中级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不受具备规培证书限制。

  10.面试时报考蒙医临床岗位的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和蒙语两种语言作答,两种语言试题各占50%;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2022届、2023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通辽市域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