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12-15 17:58:10   地区:江西   浏览:0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是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市建设,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健康宣传,12320卫生热线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招聘

人数

岗位条件

卫生统计岗

专技岗

1

公共卫生(1053,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方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100401)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2月14日后出生)

  备注: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5.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4日17:00。

  (二)报名材料:

  1.《江西省爱国卫生与健康宣传促进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含近期1寸彩照);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

  5.本科及硕士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毕业生硕士阶段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成绩单,其中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