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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伊春市乌翠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2022-12-13 12:50:05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八、考察和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乌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及招聘单位党组织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无异议者,由乌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年),享受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

  十、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参加报名、笔试、面试前,须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码色合格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且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高于37.3℃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乌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458-368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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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乌翠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

  3.《乌翠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5.《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