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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伊春市乌翠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2022-12-13 12:50:05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解决部分学科师资不足问题。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学教师2名。招聘岗位和具体专业要求详见《乌翠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

  (二)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水平、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应聘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2023年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不予聘用。

  (六)报考人员须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取得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如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笔试或面试成绩单上有标注的,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志从事报名岗位工作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八)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加分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加分政策。只在笔试阶段加分,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含缓刑)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现役军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区)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8、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9、其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公示→确定人选→考察→体检→试用→聘用。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于2022年12月9日—12月23日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乌翠区人民政府网站、文明乌翠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12月12日—12月23日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地点:乌翠区人社局三楼会议室

  应聘者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