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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2-12-06 16:59:54   地区:山西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家卫健委科技教育司《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和山西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委直属医疗机构人员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卫人发〔2022〕2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始建于1939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等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首批国家级爱婴医院,太原市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为山西省、太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太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就医首诊定点医院。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

  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六)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1月30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成绩单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 

  (七)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委培毕业生不得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招聘邮箱:sxszxyjhyygkz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