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3年台州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公告
2022-12-02 16:06: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国(境)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他可以证明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视招聘单位岗位紧缺程度核减、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或降低应聘比例。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卫生健康局网上公布。因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相应职位已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联络正常,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考试

  考试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温岭市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若各职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25人的,在面试前先组织笔试筛选,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招聘职位计划数1:6(招聘计划数超5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进入面试对象末位分数相同,可一并进入面试,但笔试成绩仅作面试人员筛选用不计入总成绩,具体详见网站公告。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温岭市卫生健康局共同实施。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实施,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卫生健康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已就业的人员须在温岭市卫生健康局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与原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2.非2023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同一本毕业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学位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的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