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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台州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公告
2022-12-02 16:06: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温市委办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2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专业要求等详见《2023年浙江省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

  2.温岭市卫生健康局网

  (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92/index.html)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含2023年毕业生,非2023年毕业的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6.户籍不限;

  7.2019年前(含2019年)毕业生须具有相关的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

  8.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温岭市卫健系统(含民营医院)在编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一人限报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须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单位+职位+姓名”。

  现场报名地点和网上报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于考试前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如未按时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3.报名资料:

  报名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2023年浙江省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如无法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的,可出具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原件(证明格式见附件3)。

  其他报考者应提供《2023年浙江省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高学历人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