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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第三次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2022-12-02 16:12:39   地区:广东   浏览:0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2名(该类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三)清远市户籍且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2022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岗位表》(附件1)。

  (五)年龄、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期(12月8日)。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1.报名地点:清远市清新区浸潭人民政府1号楼3楼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5日-12月8日的8:30—12:00;14:30—17:30。

  3.需提交材料:

  (1)《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聘员报名表》(双面打印);

  (2)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片3张(彩色电子版发送邮箱:jtzzb001@163.com);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6)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镇政府大院。

  5.咨询电话:0763-5630027。

  (二)资格审查

  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结束后,将在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n.gov.cn/)公布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合格考生。

  三、不得报考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四)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考试

  (一)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二)本次招聘岗位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面试加笔试或者直接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参加考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并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递补,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的,由本镇政府组织考察确定名次。考试成绩将在浸潭镇政府大院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录比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需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负责,体检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出现报考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