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2年六盘水市水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22-11-26 10:08:17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等有关规定,六盘水市水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水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六盘水市水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贵州省户籍或贵州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202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省外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02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截止2022年12月5日仍在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水城区合同制医务人员(不含北部五个乡镇)。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2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2月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或取消录(聘)用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12.水城区在编人员。

  四、加分

  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以来,派出援鄂、援沪、援黔等连续工作10天及以上的医护人员或参加水城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水城区合同制医护人员(现仍在岗服务期限满三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加分为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不累加,最高加3分。加分均在笔试成绩折算前。

  五、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网上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