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对象包括本人、配偶及家庭主要成员,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儋州人才”微信公众号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或举报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举报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不予聘用;对举报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根据有关规定,政府雇员(中级)税前月薪为8000-9000元,并按规定享受相关津补贴以及绩效考核奖励。
政府雇员(中级)首次劳动合同期满(3年)并续签5年劳动合同的,按照《儋州市政府雇员安家费管理细则(暂行)》享受一次性安家费25万元(税前),并依据自身条件享受省市人才待遇。
六、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其他事项
招聘专业分类参照《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详见附件2),如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具体岗位要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57420297
工作咨询电话:0898-88683043
监督电话:0898-23885067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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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儋州市委人才发展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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