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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绵阳市安州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第三批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11-18 15:44:58   地区:四川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区战略,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启动2022年第三批高层次人才招引活动,拟公开考核招聘一批事业编制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绵阳市安州区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9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第三批事业编制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

  4.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绵阳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方式

  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直接聘用。

  五、待遇及管理

  1.岗位待遇。引进人才具有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2.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3.安居补助。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4.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5.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6.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表现优秀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六、引进程序

  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