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专业人才公告(40人)
2022-11-15 11:48: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充分发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高新区)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主阵地、主引擎”作用,实现市委对高新区“眼睛向外拉高标杆、重整行装再出发”的任务要求,锚定“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总体目标,进一步增强内生动力,充实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体系高素质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高新区各部门(园区)聘任体系主办岗位,分为Ⅰ、Ⅱ两类,共计划招聘40人。其中,Ⅰ类岗位21个,计划招聘23人,主要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或世界前200名高校的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Ⅱ类岗位17个,计划招聘17人,主要面向国家承认的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高新区现有聘任体系内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肢体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专业知识;

4.应聘Ⅰ类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或世界前200名高校的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以大学学历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以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5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应聘Ⅱ类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6.有关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均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不包括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的;

(4)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尚在试用期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违规辞去公职未满5年的;

(7)应聘岗位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

(8)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9)其他不适宜担任拟聘任岗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及报名方式

招聘人数、具体岗位、应聘资格等由招聘单位负责编制。应聘人员可通过招聘信息发布平台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查询(详见附件1)。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此次招聘按照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公告及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5日10:00—11月21日16:00。

2.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电子照片(JPG,JPEG或GIF,不大于200KB)。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可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期间同步上传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PDF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