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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江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医生公告
2022-11-14 21:15:06   地区:江苏   浏览:0

  新录用人员须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六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不得再次应聘本系统。

  新录用人员入职后,考核优秀者,可纳入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按照《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政策》(附3)享受相应人才补贴政策。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市卫健委组织人事科0511-88350766,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11-88396296、市委组织部:0511-88360233、市人社局0511—88395299。

  本招聘公告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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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1:2023年江苏省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医生岗位表

  附2.2023年江苏省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医生报名表

  附3.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政策

  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