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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衡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2022-10-28 17:40:11   地区:河北   浏览:0

  (二)审核资格条件

  现场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填写《衡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11月14日-18日发放《笔试准考证》,本人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时间变更,另行通知。

  (三)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卫生类岗位笔试为A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综合类岗位笔试为B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专业技能岗位笔试为C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技能测验。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在衡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公布。

  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全部进入面试。

  考生报名、考试时,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出示“河北健康绿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衡水市域外考生持落地三天两检+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现场报名、领取准考证、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2022年衡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4)执行,请考生详细阅读。疫情防控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衡水市域外考生持落地三天两检+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算出。

  按照岗位数1:1确定体检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

  (五)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衡水市域外考生持落地三天两检+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衡水市疾控中心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衡水市疾控中心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人社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不合格者,由衡水市疾控中心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人社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