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按1:1比例确定被考察人选,主要对拟聘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在对拟聘人选档案进行审查,并形成考察报告。考察合格的,将考试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及时报送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审核。
七、拟聘人员的公示
(一)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体检结果为合格且考察符合要求等情况,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核准和聘用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送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二)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入编手续、报到手续,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三)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办理借调和调动手续;
(四)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
(五)教师岗位被聘用人员所任教的学段岗位,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九、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公开招聘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和学校两级纪检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监督;
(二)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各环节的成绩(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召开公开招聘工作会议,宣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工作,避免差错;要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防止各种作弊行为;
(四)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照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有关规定,取消作弊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898-86622268。
十、相关待遇
(一)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海南省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学校按照差旅费标准为入职报到的新进人员报销1次单程来校差旅费等。
3.参加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2022年招聘考试涉考人员防疫承诺书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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