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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泰州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戴南人民医院、第五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
2022-09-22 13:03:16   地区:江苏   浏览:0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或实践技能考核

  对B、C类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实践技能考核)通知书。

  报考C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对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B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实践技能考核,实践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实践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方法:A类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B、C类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实践技能考核(面试)各占50%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和实践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B、C类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实践技能考核(面试)成绩确定,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含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2022年毕业生),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事业单位人员还须主管部门同意),不能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报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并按规定程序报兴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的(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聘用审批后自动放弃,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各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备案制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各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