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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苏州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雇员)公告
2022-09-20 16:56: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推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到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雇员)39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录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2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雇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录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录的基本条件及招录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的,年龄须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学历,“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人员,本科、研究生阶段须为高校全日制毕业,方符合报名条件。

  6.户籍要求:

  (1)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的,限昆山户籍,户籍证明以户口本为准,户口必须在2022年9月29日前迁入。

  (2)以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的,本科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且所读专业须为该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的,户籍不限。

  (3)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须同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且研究生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户籍不限。(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考生务必自我审核、谨慎报名,确保本科、研究生阶段为高校全日制毕业)

  (4)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外市生源考生不能视作具有昆山户籍。

  7.“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依据2022年2月教育部印发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附件3)。

  8.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累积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高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9.归国留学人员另需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0.《2022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雇员)岗位简介表》中对招录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学生;

  (3)2022年9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录岗位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