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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省安宁医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2-09-20 17:00:46   地区:海南   浏览: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和面试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安宁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在海南省安宁医院网站网站公布。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和未按时体检的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若需递补,由招聘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决定,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考察。根据岗位要求,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等情况,经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海南省安宁医院网站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院或省卫健委组织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发放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22年普招应届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师岗位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必须考取医师资格证和住培合格证,未考取医师资格证和住培合格证者给予解聘。

  七、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实施方案执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主管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省安宁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6988767(兼传真)

  监督电话:0898-6697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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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报考海南省安宁医院的函.doc

  海南省安宁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海南省安宁医院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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