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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包头市九原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5人)
2022-09-13 22:53:19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正式列编工作人员95人。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包头市九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国民教育序列2022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具体学历、专业、年龄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3.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的通过“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吸纳大学生到公共服务领域服务的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3)“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蒙汉兼通”岗位的笔试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分值各占50%,答题时用相应文字作答;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用相应语言作答。

  (4)“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2021、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5)“社区工作者、社区党组织书记”是指:九原区在岗在职、已纳入“三岗十八级”职业化薪酬体系的社区工作者(详情见《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和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7)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8)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部分岗位可适当放宽(以岗位表为准)。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19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6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9)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截至报名开始日,凡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正式录用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其他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10)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