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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2-08-31 15:09:04   地区:辽宁   浏览:0

  (八)服务年限

  新聘用人员在盘锦辽滨经开区管委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从辽滨经开区管委会内部岗位调剂(上级政策性改变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应聘人员须知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盘锦辽滨经开区管委会官网实时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防疫要求

  (一)考生需密切关注盘锦市对域外入盘人员管理规定,严格遵照盘锦市对域外入盘人员相关防控管理规定执行,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二)考生应提前到达报名现场及考场进行入场验证。应科学佩戴口罩,听从考务人员安排,考生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所有考生体温须低于37.3摄氏度,并向查验人员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外地旅居史提供1周内核酸阴性证明,有外地旅居史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其中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需提供考点所在地3天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时间需超过24小时),材料齐全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及考场。考生从报名及考试日前10天,不得赴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本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后续环节的,后果自负。

  (三)曾出现疑似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应提供考试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诊断证明。从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辽宁参加报名及考试的考生要提前做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核酸检测,进入报名现场及考场时需提供近48小时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

  (四)若考生报名及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主动报告,积极配合,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进行相关处置。经现场医务人员排查后确定无需进一步排查的,转移到备用考室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室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室(未出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予以补齐。如需进一步排查的,转移到定点机构排查诊治。

  (五)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卫生健康局、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备用考室考试。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生独立应考,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在参考和往返考点途中,请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赴考场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

  (七)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当天,如国家、省、市发布最新的疫情防控标准和要求,按照新标准和要求执行。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综合类):0427-3400066

  岗位报名咨询电话(经济发展部):0427-3402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