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2-08-31 15:09:04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和集聚优秀人才到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盘锦辽滨经开区”)干事创业,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等文件规定,盘锦辽滨经开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报名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招聘公告当日)。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学历要求详见岗位招聘条件(附件1)。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招聘条件(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除聘用)未满5年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现役军人、以全日制学习形式在读的在校学生;

  10.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在现场报名前登录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panjin.gov.cn/13277/)或盘锦辽滨经开区管委会官网(http://ldwxq.panjin.gov.cn)下载并填写《盘锦辽滨经开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地点: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西侧(原市公安局辽东湾分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4.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盘锦辽滨经开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

  (2)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需一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格式:3.5cm◊5.3cm,413像素◊626像素,300dpi,报名时通过手机微信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