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2-08-31 15:09:04   地区:辽宁   浏览:0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应聘者,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须加盖公章)、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报考者提供材料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上交后不予返还。

  5.开考比例: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注意事项:

  (1)考试疫情防控按照盘锦市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生从报名到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无效或联络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盘锦辽滨经开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要求条件,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其他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招聘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领取准考证

  现场领取。领取地点为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以公告的方式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盘锦辽滨经开区管委会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上述网站。

  准考证须由考生本人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领取,不可代领。未按期领取准考证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3)分数线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盘锦辽滨经开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通过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盘锦辽滨经开区管委会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4)笔试要求

  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考生须知要求,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入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2.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