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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晋城市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才公告
2022-08-22 11:21:28   地区:山西   浏览:0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面对评委讲课、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会计和校医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信息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考察由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相关信息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同时,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信息查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2022〕8号)和《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晋城市教育局、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城市体育局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暂行办法>和<晋城市教职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晋市检会〔2019〕11号)精神,对体检合格即将入职的人员进行准入信息和涉罪信息查询。考察、入职查询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教育局负责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签订服务协议书,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五年内不得流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各环节形成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六、疫情防控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上述各环节,考生需出示“三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者才可进入相关环节要求的场所或地点。考生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凡违反我省和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严肃招聘纪律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356—2066119(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

  技术咨询电话:0356—2199482(市人社局事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