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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晋城市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才公告
2022-08-22 11:21:28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市人社厅发〔2022〕16号)文件要求,结合市人社局下达的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决定为市直学校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名额

  晋城市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人才12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晋城市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19日至2004年8月1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

  7.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22〕5号)精神,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由于疫情原因,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试用期1年,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10.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或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能报考;

  5.晋城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