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2年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春苗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2022-08-18 08:55:08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吕梁市教育局计划组织实施吕梁市直春苗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22年高校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本科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聘用优惠政策,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八)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此条件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视同为大学本科学历,不视同为学士学位。

  (九)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22〕5号)的政策规定,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部门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士或硕士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吕梁市直春苗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春苗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