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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德州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2-08-09 10:38: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育系统人员结构,提高教育系统人员素质,增强教育系统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2022年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均须于2022年8月12日之前取得。

  受疫情影响,推迟2022年山东省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应聘人员,可先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参加2022年山东省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成绩公布后的最近一次认定中取得教师资格,才能准予办理聘用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拟聘用资格。

  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六)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管理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

  http://www.sdningjin.gov.cn(宁津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考信息栏)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2日9:00—8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8月12日11:00—8月1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宁津政府网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8月1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并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