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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02人)
2022-08-06 10:19:20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名。现将相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招聘工作由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统一发布招聘简章,统一报名及考试时间,统一组织体检,统一确认聘用资格。纪检监察派员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2022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18周岁以上指2004年8月22日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6年8月22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8月2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8月22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8月22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6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6.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高等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自治州,户籍认定时间2022年8月5日前。正在湘西自治州服务和服务期满后仍在湘西自治州县市服务的州外户籍“四项目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全州范围及以上的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0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律检查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但报考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2022年8月22日至8月26日上班时间)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等。联系电话见附件1备注栏。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的时间及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