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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唐山市开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75人)
2022-08-03 22:24:31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满足唐山市开平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5名,具体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由第三方负责实施)、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人数、岗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开平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凡涉及到年龄、户籍、资格证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8月9日。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开平区户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限户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8月9日至2004年8月8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8月9日至2004年8月8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2年8月9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