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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沈阳新民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2022-08-02 14:46:50   地区:辽宁   浏览: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沈阳市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意见精神,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巩固和提升基层卫生服务保障水平,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2022年我市拟招录特设岗位全科医生8人,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招聘岗位设在乡镇卫生院,招聘单位为新民市大柳屯中医院、新民市梁山中心卫生院、新民市罗家房卫生院、新民市胡台卫生院、新民市卢家屯卫生院、新民市红旗卫生院、新民市法哈牛卫生院、新民市姚堡卫生院。

  (二)岗位职责。特岗全科医生应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具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编制人员或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以上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招聘单位及数量

  全科医生特岗数量共计8人(新民市大柳屯中医院1人、新民市梁山中心卫生院1人、新民市罗家房卫生院1人、新民市胡台卫生院1人、新民市卢家屯卫生院1人、新民市红旗卫生院1人、新民市法哈牛卫生院1人、新民市姚堡卫生院1人)。招聘单位均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扎根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6.具有助理执业医师或以上资格。

  7.具有2年以上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现役军人;

  (5)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编制人员或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以上的。

  五、招聘流程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新民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8月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新民市卫生健康局二楼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证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考生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岗位所须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明细或工作单位原始会计凭证中的工资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