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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晋中灵石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2-07-26 17:03:02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政策规定要求,结合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经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公开招聘教师1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26日至2004年7月26日期间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全省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22〕5号)文件要求,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报名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名条件者,被聘用后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职中教师专技46、专技47、专技48岗位的考生,

  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与所带学科一致或相近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教师资格证的要求见《灵石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具体招聘岗位的要求。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三)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说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7月26日。

  (四)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