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2年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2-07-26 14:39:13   地区:山西   浏览:0

  按照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4年7月25日至1986年7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6年7月25日至2004年7月25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的招聘岗位计划和报名人员一并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卫科教发〔2022〕1号)的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