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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重庆市铜梁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人)
2022-07-26 16:52:37   地区:重庆   浏览:0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员6名,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2名,面向铜梁区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属地化医学生在读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由市财政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3年予以补助。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8.年龄40周岁以下;

  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情形的年龄可放宽:

  (1)年龄放宽至45周岁的:医学类专业研究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中级任职资格的医学类专业人员。

  (2)年龄放宽至50周岁的:具有相应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任职资格者。

  10.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招聘要求:

  (1)招聘范围:铜梁区行政区域内的现任优秀村(社区)专职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党组织副书记、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专职干部和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简称本土人才,下同)。

  (2)岗位任职经历及要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须在铜梁区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以上,其他人员任职时间累计须满5年以上,若曾任村(社区)干部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但因违法乱纪被免职或撤职的除外。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之间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其他职务(含本土人才)之间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未满3年可合并计算为其他村(社区)干部(含本土人才)的任职年限。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任职期间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村(社区)干部(含本土人才);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因各种原因长期不在岗工作的村、社区干部(含本土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