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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8人)
2022-07-25 08:47:14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充实人员力量,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202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及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招聘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7.城区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2022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9.现役军人和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8名,其中教育系统75名,其他事业单位33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后)。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ccq.gov.cn)、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